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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管哪一份工作,其實我都有調到別的部門過,雖然只待過兩家公司,嚴格來說是做了四種不同的工作過。

  在上一間公司,要換跑道的時候,開怡問過我:你想去哪個部門?我回答:我只要可以跟著你就好,你去哪我就去哪。

  現在想想,自己這樣幼稚得很好笑;人生阿,工作啊,都不是找對一個人然後跟到永遠就可以了,這種想法未免太不對自己負責了。不是有了爸爸媽媽得教導,就可以一帆風順;不是遇到了好主管,就可以發揮所長;不是遇見了一個好對象,從此活在童話裡。窮極一生,也無法證明這個人這樣對你是好的或是不好的,自己就該有自己的思考能力,然後做出自己可以驕傲的事情。

  今天在台中看到簡肇棟的看板,不禁想著:他的眼神變了好多,要怎漾的際遇,才可以將一個人的熱情消磨殆盡,只剩下敷衍自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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